“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共湖南电器研究所党委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了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资党委〔2016〕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进一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转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商务接待,同城吃请和接受宴请,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分名目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酒店、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补贴、奖金福利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政府补贴和奖励挪作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电器研究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徐建新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朱健同志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宏远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6年3月至4月中旬): 传达学习省国资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本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2016年4月至6月): 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我所存在上述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全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逐一登记,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三)巩固验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 迎接省国资委分别于7月、10月、12月前组织的专项督查,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我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形成总结材料,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由所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带头,自觉屏弃陋习,并认真指导、督促、检查好分管科室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纠‘四风’、治陋习”自查自纠工作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务求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搞好宣传教育。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力争使每位党员和工作人员都参与,明白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监督执纪落实到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拓宽监督渠道,采取下列措施进行信息收集并及时处理。 1.设“纠‘四风’、治陋习”举报箱(置于办公楼大厅打卡机旁); 2.公布举报电话(17775899835); 3.公布举报电子邮箱(lhy9845@139.com); 4.各党支部自查,每月填写《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并上报电器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到各支部进行抽查并询问基层党员,定期接访群众。 通过这些措施以深挖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对清查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登记,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对交办的问题按照统一的处理标准,严肃查处。坚持快查快办快结,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湖南电器研究所党委 2016年4月25日 |